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扩大治安巡逻志愿者的社会影响力,增强首都治安巡逻志愿者协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进一步激发广大志愿者的光荣感和责任感,鼓励首都各届群众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首都综治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首都治安巡逻志愿者之歌”词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征集内容包括歌词和曲谱(简谱或五线谱)两部分,歌词也可单独应征。歌词应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催人奋进,能够体现治安巡逻志愿者的公益情怀、奉献精神和工作性质;曲谱要旋律优美和谐、蓬勃激昂,节奏明快流畅,能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词曲篇幅适中,易于传唱。 二、报送办法及截止日期 每个区县至少选送5部作品参评。选送作品要填写《首都治安巡逻志愿者之歌》推荐表,送首都综治办歌曲征集办公室。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2007年7月31日止。 三、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报送作品经征集办公室初选后,邀请专业人士评审产生最佳创作作品一部,获最佳创作奖,颁发20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参加本次活动并通过初选的,颁发一件治安巡逻志愿者T恤衫,作为纪念奖。根据选送作品的质量,设组织奖若干。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搞好宣传发动。为确保征集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各区县综治部门和志愿者分会要高度重视,把征集活动与志愿者登记招募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有效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热情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词曲创作。 (二)加强组织工作。组织文艺界专业人士深入街乡、社区志愿者队伍中开展“采风”活动,了解治安防范工作,理解志愿服务精神,捕捉人物思想火花,激发创作热情和灵感,为他们参与词曲创作、保证作品质量提供帮助。 (三)注意事项。选送作品须未经公开发表,发现抄袭、摘录、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取消参选资格,并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首都治安巡逻志愿者协会采用参选作品,拥有对词曲的使用、修改、推广等权利。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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