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在某报上看到,有一家餐馆公开做广告叫卖河豚,并称这是“雪蛤河豚的绝妙享受”。他感到疑惑,因为河豚有剧毒,属于我国明令禁止加工销售的食品。昨天,记者探访发现,这家餐馆因销售河豚,已遭卫生监督部门查处,当天在该店查获的36条河豚也已被依法封存。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这家位于东城区的私房菜餐馆,该餐厅的注册公司为“北京市五十六号餐饮有限公司”。据服务人员介绍,餐厅主打菜之一有“长江三鲜”,即刀鱼、鲥鱼和河豚。记者看到菜单上除了前两种鱼,并未出现河豚字样。 餐厅负责人钱先生证实,近期因遭到东城区卫生监督部门的查处,将不再销售河豚。对于被查处的经过,钱先生透露,他并不知道销售河豚属违法行为,“我们持有养殖河豚的证明文件,而且做河豚的厨师也具备专门证书。”他透露说,目前北京多家苏浙风味餐馆都向熟客出售河豚菜品。 11月28日,餐厅在某报上刊登广告,称有河豚出售。11月30日,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东城区卫生局监督员立即对该餐馆制售河豚的行为进行了突查。当场从该餐馆操作间水箱内查出36条游动的河豚(约10公斤)。目前,除6条河豚制作成标本外,其余均被销毁。 东城区卫生监督所何所长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河豚是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何所长说:“自去年以来,确实发现北京有多家餐馆私自经营河豚,卫生监督部门将制止这种销售行为。”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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