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被告涉嫌59次驾车“碰瓷儿” 被诉至法院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办      
首页
关于我们
组织机构设置
综治工作进展
首都平安建设
首都综治新闻
每周治安播报
治安热点关注
综治文化研究
治安志愿者
综治广角
综治论坛
 
视频在线 更多>>
  城外城《法治进行时》更多>>
 ·  实拍卖淫女睡衣藏毒送货被...
 ·  凌晨潜伏商场居心叵测
 ·  记者探访黑出租 司机漫天要...
 ·  北京发生蹊跷车祸 原是劫匪...
 ·  女子遭黑心美容院欺骗并被...
每周治安播报: 2012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北京治安播报 New!
 
 您的位置: 首页>>综治广角>>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六被告涉嫌59次驾车“碰瓷儿” 被诉至法院
2007 年 09 月 19 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因被控先后59次在本市海淀、朝阳等区“开车碰瓷儿”,33岁的北京女子邢琛等6名被告人,昨天上午在海淀法院受审。据悉,6名被告人曾被海淀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不久前北京市有关部门决定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打击日益严重的“驾车碰瓷儿”后,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六被告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是将6人涉嫌诈骗罪的起诉书作废,并重新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诉至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以来,6名被告人为骗取保险赔偿,在本市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等地道路上先后59次采用驾驶机动车故意追撞他人车辆的危险方法,制造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对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公诉机关认为六被告行为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庭审现场,公诉人提供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出具的北京市早7点到晚9点间二、三、四环以及市内几条主干道的车流量及车速的报告作为证据,认为在北京这种特定的交通环境下,用这种手段制造交通事故是极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 
  庭上,辩护律师对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6被告提出异议,认为对于6被告人的罪名认定还应该是涉嫌诈骗罪。据悉,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将比诈骗罪量刑加重。


 
相关阅读:
 
 
 
最新更新
 
京ICP备 05067886号
版权所有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联系我们   (010)58216126 电子邮件     webmaster@sdzz.org
制作单位     首都政法网 北京政博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010)65750427 电子邮件      mailto:sdzz@zen-sto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