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卫生应急能力,确保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按照卫生部《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近期,北京市卫生局制定并下发了《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建设方案》和《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评估标准(试行)》,北京市正式启动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创建工作。按照《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建设方案》的要求,到2012年底,我市30%区(县)达到北京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标准;2013年底,70%区(县)达到标准;2014年底,100%区(县)达到标准。北京市卫生局将遴选3-5个具有代表性的区(县)申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在我市开展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工作是推动卫生应急的依法科学规范管理,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逐步提升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综合能力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