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综治办、首都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市属新闻单位及中央新闻单位驻京记者站: 根据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和《2010年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总体安排,今年首都综治委将继续开展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由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目的在于引导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积极弘扬主旋律,推动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北京建设的深入开展,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的评选。 二、参评资格 下列新闻单位2009年原创并在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和平安北京建设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1、有全国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报刊; 2、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 3、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 详细情况请点击相关附件下载! 首都综治办 201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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